居留
居留
停留是指在西班牙境内呆不超过90天。一过这一期限如还要继续呆在西班牙则须申请延长停留期或申请 居留许可。
如果外国人凭签证入境西班牙且签证上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可将其延长另外3个月。
相反,如果外国人无签证而已进入西班牙,在合理的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其停留期至最多3个月。
要申请延长停留期,申请人必须填写正式申请表并将其亲自递交到国家警察局外国人事务办事处。
有些外国人需签证来西班牙旅行。如要获得这种签证必须要证明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供在西班牙停留并且停留期间有住处。
最后一项可通过一封 邀t;请函证明。 邀请函必须到 <国家警察局外国人事务办事处申请。
除此之外,签证申请人必须出示有具体日期的不可改签的往返机票,其返程日期不超过所批准的停留期限。
学生居留
此签证允许外国人在西班牙停留以便其完成所提及的学业,其有效期仅限于学业持续时期。
另外一个要求,必须要有学校的注册证明,且提出有足够经济能力来承担教育费用及居住在西班牙和返回原国的费用
外国人士来像西班牙唯一或主要目的是学习或使工程未酬劳动形成的调查或以任何机构或科研教学西班牙语、公营或剥夺学生将考虑正式承认.
期限的居留许可,内政部将相当于一个过程,这就是它注册. 授权将中止每年若持有证明他仍团聚所需条件的初步考察,授权符合规定要求的培训中心,其中出席,并核实自己的研究成果.
存在申请与学业兼容的工作许可之可能性。
同样,如果因学习已在西班牙停留3年,学业成功并且未收到其本国合作与发展项目内的公共或私人机构的助学金,若证明有一雇主聘用,可申请将学习停留转换成 工作居留。
Fecha de la última modificación: 02/09/2010